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,南昌校区:
根据《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,科研管理处将对2019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内容及要求
2020年1月—2020年12月期间取得的科研项目、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科研成果奖等科研成果:
1.论文:须提交材料包括期刊的封面、版权页(注明有主办单位的页面)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扫描件;知网或万方数据库的检索页截图;知网收录须提供知网下载的PDF文件、万方收录文章提供论文原稿PDF文件;论文被SCI、EI、ISTP等数据库收录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。
2.课题:由主持人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修改与提交。
3.论著/教材:须提交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前言、封底等信息,同一部著作只统计一次,须提交原件一份。
4.获奖科研成果:须提交获奖证书及上级部门文件。
5.专利、著作权等成果:须提交设计资料、证书、查询截图、承诺书等材料。
6.所有成果均以取得原件为准,且均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提交。
二、统计方式与流程
1.本次统计工作将采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,不再收取纸质材料。
2.申报人通过“数字化校园”账号进入“科研管理系统”,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及附件材料上传,各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《操作手册》(可从科研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中下载)。
3.各二级学院及教学部管理员做好成果审核工作,并将审核通过的成果汇总表(系统导出)打印盖章,上报科研管理处。
4.科研管理处复核,并根据《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(试行)》计算科研分、核算科研奖励。
三、其它事项
1.因部分二级学院(教学部)管理员人员变动,现须重新登记管理员(含已有管理员),请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于11月20日上午前上报1-2名管理员,并盖章提交《上报表》。
2.科研成果提交及审核时间11月23日—12月7日,逾期未提交成果将在下一年度统计。
3.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于12月7日前将科研成果汇总表交至科研管理处1121室黄老师处。
4.申报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取消科研成果奖励,并纳入个人科研诚信记录。
科研管理处
2020年11月18日
附件:《二级学院(教学部)管理员名单上报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