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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弘扬法治精神 保障人民权益”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

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7-31    点击量: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,南昌校区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,充分利用法治文化作品的传播力和感染力,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,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、走进群众心里。根据《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普法办关于开展“弘扬法治精神 保障人民权益”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》(赣法办字(2020) 10)和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网信办、市普法办要求,决定面向全院组织开展“弘扬法治精神 保障人民权益”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征集主题

弘扬法治精神 保障人民权益

二、征集时间

20207 31-911日为作品征集时间

三、作品要求

()内容

1.应征作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;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、面向师生,展现民法典鲜明中国特色、实践特色、时代特色;坚持弘扬法治精神,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宣讲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、引用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准确规范。

2.应征作品注重以案普法,使用相关典型案例,解读阐释法律条文准确、到位,讲好民法典宣传好故事;注重政治性、法治性、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相统一,创作贴近群众生产生活、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作品。

3.应征作品须为个人或集体的原创作品,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,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,由应征者承担相关责任。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,必须于作品中标注来源。

4.出于普法公益目的,主办单位对所有选送作品拥有修改、采用和向上级部门推介、报送等权利,不另付报酬。

()形式

1.微动漫: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,画面比例16:9,画面像素尺寸1920x1080,帧速率为24/秒,制作软件版本不限,输出格式为Mp4,附文字简介。

2.微视频: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,画面比例16:9,画面像素尺寸1920x1080,输出格式为Mp4,附文字简介。

3.书画:书法作品规格不超过4尺整纸,草书、篆书应另附释文;水粉、水彩、油画、漫画等绘画类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,像素宽度不低于1024,以JPG格式图片投稿,附文字简介。

四、作品选送

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作品将向市委宣传部、网信办和市普法办进行报送,市委宣传部将对征集作品进行评比,设不分类优秀奖20名,颁发优秀奖证书,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,并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,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领发证书。优秀奖作品将推荐到省委宣传部、网信办和市普法办,参加全省“弘扬法治精神保障人民权益”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评比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,南昌校区要加强对征集活动的工作指导,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此次征集活动各项事宜,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广泛动员发动,坚持正确导向,组织创作高质量,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。要确保宣传实效,力戒形式主义,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,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,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,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。

()及时规范报送。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,南昌校区请及时确定此次活动的联络人,于95日前报送活动作品及作品推荐表。

1.应征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等要素内容,附150字以内文字简介,严格按作品时长要求报送。

2.按照微动漫、微视频、书画三种形式,各二级学院、南昌校区至少选送1件,作品征集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。

联系人:袁老师;联系电话: 13607920609

电子邮箱: 522231240@qq.com

附件:

1.“弘扬法治精神保障人民权益"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作品推荐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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