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,南昌校区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2017年春季外语培训的通知》(赣教外函﹝2016﹞158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人员条件
1、从事经济类专业教学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,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;
2、年龄不超过47岁(196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);
3、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;
4、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资格,外语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;
二、申报程序
1、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报,填写《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》,纸质表于2016年12月2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13室(电子稿发送至rsc2018@126.com邮箱,文档请标明个人姓名+表格名称)。
2、组织人事处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,汇总名单送院领导审阅,经审批同意后,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人参加外语培训。
附件: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.doc
组织人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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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28日